公告通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西矿集团(西矿集团、西矿资产、西矿股份、玉龙铜业、鸿丰伟业)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西钢

股票代码:600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1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6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6

 

信息披露义务人2: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881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8812

 

信息披露义务人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信息披露义务人4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达瓦北街2/卡若区达瓦北街4

通讯地址:西藏昌都市卡若区达瓦北街2

 

信息披露义务人5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团结湖路6-501

通讯地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红柳南巷西矿资产公司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签署日期:202312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西宁特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西宁特钢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目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2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人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西矿集团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西矿资管

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矿股份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玉龙铜业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鸿丰伟业

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西宁特钢、上市公司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矿冶科技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

西钢集团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特钢管理人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矿冶科技管理人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西钢集团管理人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西宁特钢重整计划》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矿冶科技重整计划》

《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西钢集团重整计划》

《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

因《西宁特钢重整计划》、《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及《西钢集团重整计划》的执行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发生的变化

西宁中院、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西矿集团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集团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6

法定代表人

张永利

注册资本

16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1040638XJ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和经营矿产资源及能源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除外,涉及资质证和许可证经营的除外);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商品贸易(涉及许可证经营的除外)

营业期限

200058日至205057

通讯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56

联系电话

0971-6123888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71.07%、鑫宁希源(新疆)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持股17.18%、青海国源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90%、海西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8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集团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永利

董事长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马玉成

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郝正腾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白承志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胡乐文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韩宇泽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刘建辉

职工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罗已翀

监事会主席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李瀛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苗龙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海清学

职工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江丽娜

职工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二)西矿资管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资管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

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8812

法定代表人

刘朝昆

注册资本

348,507.606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1055047X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业期限

2003930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8812

联系电话

0971-6362268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集团持股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资管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段常小娜

执行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徐富祥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三)西矿股份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股份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法定代表人

钟永生

注册资本

238,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00007104492831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

铜、铅、锌等有色金属矿和锰等黑色金属矿的探矿、采矿选矿、冶炼、加工及其产品销售;共、伴生金银等稀贵金属及其副产品的开发、冶炼、加工和贸易,有色矿产品、建筑材料、钢材、煤炭销售,能源产品及其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和销售,地质勘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工业气体的生产与销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公司经营),电力的生产与销售,境外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房屋租赁、土地租赁、车位租赁业务及企业经营管理受托业务,生活、工业取水、供水(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公司经营);硫磺的生产和销售(仅限取得许可证的分公司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01228日至无固定期限长期

通讯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联系电话

0971-6123888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集团持股31.00%,系西矿股份的控股股东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股份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钟永生

董事长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蔡曙光

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梁彦波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康岩勇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马明德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黄大泽

独立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邸新宁

独立董事

中国

甘肃省兰州市

童成录

独立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王永宁

监事会主席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段云宁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龚丽姣

职工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蔡曙光

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青岩

副总裁

中国

甘肃省兰州市

陈永辉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李金旭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张宏庆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陈斌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谯宗睿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杜世红

副总裁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四)玉龙铜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玉龙铜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达瓦北街2/卡若区达瓦北街4

法定代表人

钟永生

注册资本

2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300741924163U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供电业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贵金属冶炼(除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酒店管理;停车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品销售(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营业期限

2005528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达瓦北街2/卡若区达瓦北街4

联系电话

18989959965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西矿股份持股58.00%、西藏紫金实业有限公司持股22.00%、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玉龙铜业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钟永生

董事长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陈旭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何湘波

董事

中国

湖南省长沙市

康岩勇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青岩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曾庆淋

董事

中国

福建省厦门市

王韶钦

董事

中国

福建省上杭县

王海丰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王文涛

董事

中国

山西省渭南市

妮甄

监事

中国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钟如标

监事

中国

福建省厦门市

益西加措

监事

中国

西藏自治区朗卡子县

徐文隆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马明德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贾延强

财务负责人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五)鸿丰伟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丰伟业的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

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团结湖路6-501

法定代表人

王国鹏

注册资本

10,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328016619082439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营业期限

2007810日至202789

通讯地址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团结湖路6-501

联系电话

18997236925

股东及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0.00%、陈永丰持股2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鸿丰伟业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蔡泽山

董事长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王国鹏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陈永丰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徐宝宁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杨元林

董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沈良进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马明德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杨延宙

监事

中国

青海省西宁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西矿集团持有境内上市公司西矿股份(股票代码:60116831.00%股权。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西矿集团、西矿资管、西矿股份、玉龙铜业、鸿丰伟业的股权结构如下图:

1.png


西矿集团直接持股西矿股份31.00%股权,系西矿股份的控股股东;西矿集团直接持股子公司西矿资管100%股权;西矿集团通过控股子公司西矿股份间接持有玉龙铜业58.00%股权;西矿股份通过持股100%的子公司格尔木西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鸿丰伟业80.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西矿集团、西矿资管、西矿股份、玉龙铜业、鸿丰伟业构成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西宁特钢重整计划》、《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及《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已获西宁中院裁定批准。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执行上述重整计划导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按照西宁中院裁定确认的债权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所持债权分别受领对应偿债资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西宁特钢393,570,797股股份,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12.09%。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之日起5年内,承诺人及/或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会谋求西宁特钢的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西宁特钢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西宁特钢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西宁特钢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若出现转让情形的,承诺人及/或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在相关转让协议中要求受让方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十二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以及除按照《西宁特钢重整计划》、《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及《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发生的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进一步增持其持有的西宁特钢股份的计划。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西宁特钢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西矿集团

0

0.00%

170,553,803

5.24%

西矿资管

0

0.00%

219,063,483

6.73%

西矿股份

0

0.00%

987,316

0.03%

玉龙铜业

0

0.00%

1,486,752

0.05%

鸿丰伟业

0

0.00%

1,479,456

0.05%

合计

0

0.00%

393,570,797

12.09%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116日,西宁特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西宁特钢重整计划》,并终止西宁特钢重整程序。同日,西钢集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裁定批准《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西钢集团重整程序;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并终止矿冶科技重整程序。鉴于《西宁特钢重整计划》、《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及《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已获西宁中院裁定批准,因执行法院裁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西宁特钢、矿冶科技及西钢集团的债权人,根据其所持债权分别受领对应偿债资源,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合计持有西宁特钢393,570,797股股份,占西宁特钢总股本的12.09%

三、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相关法律程序

(一)已经履行的程序

2023620日,西宁特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及(2023)青013号《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上市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同日,西钢集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钢集团破产重整案,并指定西钢集团清算组担任西钢集团管理人;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矿冶科技破产重整案,并指定矿冶科技清算组担任矿冶科技管理人。

2023111日,西钢集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西钢集团及西钢集团管理人向西宁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西钢集团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3111日,西宁特钢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112日,西宁特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西宁特钢及西宁特钢管理人向西宁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西宁特钢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3112日,矿冶科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矿冶科技及矿冶科技管理人向西宁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的申请。

2023116日,西宁特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西宁特钢重整计划》,并终止西宁特钢重整程序。同日,西钢集团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裁定批准《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西钢集团重整程序;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文书,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并终止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其他可能应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所涉及的审批事项。

四、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西宁特钢股份不存在股份限售、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6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西宁特钢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青海省西宁市

股票简称

*ST西钢

股票代码

6001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6

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祁连路3278812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

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达瓦北街2/卡若区达瓦北街4

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经济开发区团结湖路6-501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P 减少 ¨

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P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P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P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P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   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普通股股票    

 

持股数量:  393,570,797   

 

持股比例:     12.0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3121

方式:因执行《西宁特钢重整计划》、《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及《矿冶科技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增加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 不适用 P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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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按照《西宁特钢重整计划》、《西钢集团重整计划》及《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后续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发生的权益变动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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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西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西藏玉龙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此页无正文,为《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青海鸿丰伟业矿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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