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9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6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详情参见西宁特钢于2023621日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为依法统筹推进西宁特钢重整工作,实现企业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于2023621日发布《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7),面向全国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截至719日,管理人共收到10家意向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其中9家通过形式审查,并已完成意向保证金的缴纳成为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及遴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遴选情况

2023922日,公司收到管理人通知及转发的《重整投资人确定通知书》,按照遴选程序,经西宁特钢重整投资人遴选委员会评审推荐、管理人确认,确定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西宁特钢中选重整投资人。

后续,管理人将组织公司与中选重整投资人协商确定重整投资协议,相关工作进展将由管理人另行通知。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

西宁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如果公司出现《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重整执行完毕后仍可能存在的风险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与中选重整投资人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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