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1-05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及
下属子公司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及下属子公司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流动资金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期限贰年、人民币金额玖亿柒仟万元整(¥970,000,000元)的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并以公司自有的284台套炼钢、轧钢生产设备及下属子公司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7套小棒线生产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不构成关联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以自有资产及下属子公司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银行贷款的额度、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银行批准为准。
二、拟抵押自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资产为设备,上述资产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账面价值合计1,063,640,904.87 元,其中公司抵押设备账面价值611,825,422.66元,下属子公司青海西钢新材料有限公司抵押设备账面价值451,815,482.21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19%。
三、本次资产抵押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自有设备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设备为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设备抵押贷款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本次公司抵押资产融资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