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0-06-02 11:22:05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0-02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2.2019年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685,183.5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191,516,590.8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95,831,407.3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25,159.79元。

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亏损,结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情况,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决定2019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此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19 年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 2019 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手续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当前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等方面的考虑,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和长期发展,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董事会对此议案审议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与公司目前的状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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