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添加时间:2024-01-04 08:54:57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12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20231220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西宁特钢重整程序。

l   20231220日,公司子公司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5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矿冶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一)西宁特钢重整情况概述

2023620日,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116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西宁特钢重整计划》,并终止西宁特钢重整程序。

20231220日,公司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西宁特钢重整程序。

(二)矿冶科技重整情况概述

2023620日,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矿冶科技的重整申请,并指定矿冶科技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116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并终止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20231220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5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矿冶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2023)青013号之四《民事裁定书》

西宁中院经审查认为,西宁特钢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已完成《西宁特钢重整计划》规定的现金清偿、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股票分配、未领受偿债资金和股票提存等工作,执行工作已满足《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所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西宁特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西宁特钢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即日起生效。

(二)(2023)青015号之四《民事裁定书》

西宁中院经审查认为,矿冶科技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已完成《矿冶科技重整计划》规定的现金清偿、抵债股票分配、未领受偿债资金和股票提存等工作,执行工作已满足《矿冶科技重整计划》所确定的执行完毕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1、确认《矿冶科技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终结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引入重整投资人及增量资金,有效化解公司债务危机,资产负债结构得到了根本性改善。同时,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更,矿冶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重整完成后,公司将聚焦钢铁主业,在重整投资人资金、研发、管理、产业资源等全方位支持下,有望提升改善盈利能力。本次重整将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数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同时,因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鉴于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9.4.9条的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仍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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