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07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钢集团”)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西钢集团清算组担任西钢集团管理人。详情参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股东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6)。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8),通知西钢集团债权人关于西钢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控股股东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西钢集团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启。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与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西钢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议案,即《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截至2023年7月27日12时25分表决期限届满,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85.00%,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80.3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将持续关注西钢集团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