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 2023-074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6月20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西宁中院”)依法裁定受理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仓能源”)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江仓能源清算组担任江仓能源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江仓能源进入重整程序后已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上市公司失去对江仓能源的控制,不再将江仓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容详见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子公司重整暨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47)。2023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参股公司江仓能源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69),通知江仓能源债权人关于江仓能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有关具体事宜。
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以网络会议的形式通过律泊智破会议系统(网址:http://meeting.lawporter.com)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参股公司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仓能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通过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其中,表决议案的网络投票通道于2023年7月27日上午9时30分开启。本案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管理人成员、相关债权人等参会。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了江仓能源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
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有一项表决议案,即《青海江仓能源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表决采用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截至2023年7月27日12时25分表决期限届满,表决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的债权人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量的98.59%,超过半数;同意债权人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额占临时确定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99.47%,超过二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表决议案已获得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江仓能源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