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 西宁特钢      编号:临2020-019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大华事务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年末数:543.72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合伙人数量: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人,较2018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净增加150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9人;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人。

3. 业务规模 

2018年度业务收入:170,859.33万元

2018年度净资产金额:15,058.45万元

2018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240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2.2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1)、批发和零售业(13)、房地产业(9)、建筑业(7);资产均值:100.6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18年度年末数:543.72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万元

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宁彬,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15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事务所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0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易永健。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及国务院监事会检查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无兼职。

2. 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大华事务所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预计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145万元(税前),与上年度持平。

(四)执业信息

大华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综合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故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文件,认为该所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格。并且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团队人员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为此,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0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八届十一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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