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编号:临2023-110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5月23日,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参股公司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矿冶科技”)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送达的《通知书》,债权人青海大千运输有限公司以矿冶科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西宁中院申请对矿冶科技进行重整。详见公司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要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
2023年6月20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西宁中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矿冶科技的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矿冶科技清算组担任矿冶科技管理人。详见公司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参股公司重整暨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8)。
2023年7月27日,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在西宁中院主持下,完成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会议议程。详见公司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矿冶科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3)。
2023年10月17日,西宁特钢收到矿冶科技管理人发送的《关于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告知函》,获悉矿冶科技管理人及西宁特钢管理人已与重整投资人北京建龙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重整之重整投资协议》,并将于2023年11月2日下午14:00、下午16:30分别召开矿冶科技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详见公司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7)。
2023年11月2日,矿冶科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分别表决通过了《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发布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107)。
2023年11月6日,西宁特钢收到矿冶科技管理人转发的(2023)青01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获悉《青海西钢矿冶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已获得西宁中院裁定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矿冶科技及矿冶科技管理人向西宁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2023年11月6日,矿冶科技收到西宁中院送达的(2023)青01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矿冶科技《重整计划》,并终止矿冶科技重整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矿冶科技29.50%的股权。鉴于《重整计划》已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后矿冶科技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