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3-096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l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日
l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023年6月20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裁定受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特钢”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西宁特钢清算组担任西宁特钢管理人,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5)。
西宁特钢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11月2日上午9时通过网络方式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将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由出资人组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11月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青海省西宁市互助东路25号)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日
至2023年11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组会议召开当日的9:15-15:00。
本次会议将对《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17 | *ST西钢 | 10月25日 |
(一)股东类别
2023年10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部A股股东。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通过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请股东认真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在2023年10月30日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现场参会登记表等原件。
(三)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6日-30日9:00—11:30、13:00—17:00。
(四)登记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本次会议入场时间: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需于2023年11月1日下午14:00前入场。
(一)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付良
电 话:0971-5299673
传 真:0971-5218389
(三)联系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柴达木西路52号
1、出资人组会议尚未召开,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重整中转增股本所涉及的除权(息)相关事宜尚未确定,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息)安排明确后将及时发布公告。
3、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鉴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2: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7日
附件1: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授权委托书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11月1日召开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出资人组会议股东现场参会登记表
股东名称/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
联系方式 | 电子邮箱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 |||
通讯地址 | ||||
股东性质 | 1.自然人 □ 2.机构 □ | |||
股票账户 | 持股数 | |||
声明 | 1. 我已全面、完整知晓本次会议登记的有关要求,并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情况真实、合法、完整,否则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2. 我将填写本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仅提交本登记表而无任何证明材料的,视为未进行会议登记; 3. 我将预留有效通讯方式(电话、地址及邮箱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因未正确填写通讯方式导致的相关文件无法送达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自行承担。
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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