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117      股票简称:*ST西钢      公告编号:临2023-04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债务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债务逾期情况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宁特钢”)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形。本次公司新增逾期债务本金或净额约23,84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7.81%。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借款方

债务类型

债权人

已逾期本金/净额(万元)

1

西宁特钢

银行承兑汇票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城支行

6,953.95

2

西宁特钢

银行承兑汇票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城支行

9,934.28

3

西宁特钢

银行承兑汇票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城支行

6,953.99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1.除上述新增逾期债务外,公司还存在部分商业票据逾期未兑付的情形,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的《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逾期债务本金或净额累计约25,69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29.97%。

2.因债务逾期,公司面临需支付相关逾期利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对部分业务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债务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将积极与相关债权人协商,妥善解决上述债务问题。

三、风险提示

1.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年5月23日,公司收到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青海骏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已向西宁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受理申请人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股票存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公司股票因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公司出具了对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进行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西宁中院受理申请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西宁中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二款,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继续出现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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